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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胡椒粉「砷」超標 無良商竟無罪確定][蘋果日報][2018-08-09] [打印本頁]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18-8-10 03:14 PM     標題: [胡椒粉「砷」超標 無良商竟無罪確定][蘋果日報][2018-08-09]

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18-8-10 03:16 PM 編輯

在彰化經營進興製粉廠的謝明吉(60歲)、謝仁貴(53歲)堂兄弟,4年前被查獲向誼興公司負責人林中柱(68歲)採購工業級碳酸鎂,添加到胡椒粉、胡椒鹽等產品,致有毒的「砷」含量超標,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但一、二審認為碳酸鎂是合法食品添加物,本案依行為時的法令規定,添加物雜質過多僅構成行政裁罰,判謝男3人無罪,最高法院今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

不過,最高法院也指出,本案台中高分院二審見解不當,無視衛福部已函覆「若違規情節有其他事證顯示,非供食用或不得做為食品原料與食品添加物使用,不排除《食安法》第15條之適用」等意見,也無視本案查扣的碳酸鎂外包裝,已註明「禁止用於食品」,痛批二審曲解「工業級碳酸鎂也是合法食品添加物」、「不可供人食用者,不可做為食品、原料或添加於食品內,何況本案碳酸鎂含砷量已超標,二審仍判被告3人無罪,非無可議」。

最高法院表示,本案因一、二審均判無罪,檢方須依《速審法》第9條規定的3種情況才可上訴,但不包含本案檢方上訴主張的「判決違背法令」,因此本件只能駁回檢方上訴,維持被告3人無罪判決確定,且無法聲請再審翻案。

判決指出,彰化縣衛生局於2014年11月稽查謝姓堂兄弟各自經營的製粉廠,查獲兩人不僅將工業級碳酸鎂加入「佛祖牌」等品牌胡椒粉、胡椒鹽,另製成蒸肉粉等產品銷售。經檢方擴大追查,發現出售碳酸鎂給謝姓堂兄弟的林姓業者,未取得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卻把用於橡膠、印刷油墨的工業級碳酸鎂賣給製粉廠,且所查扣的碳酸鎂被驗出砷及鐵含量均超標,2015年依違反《食安法》起訴全案。

砷是自然界分布極廣的有毒類重金屬元素,也是中藥砒霜的主成分,毒性甚強,長期使用或接觸含砷物質可導致慢性中毒,依食品添加物使用規定等法令,砷含量必須在4ppm以下,但本案被查獲的產品含砷量達6.4ppm,鐵含量雖無規範,但本案胡椒粉等產品含鐵量高達477.6ppm。

謝姓堂兄弟與林男辯稱使用碳酸鎂是避免粉製品受潮、結塊,不知使用前須通過查驗取得許可,辯護律師主張碳酸鎂是合法的食品添加物,使用含有過量雜質的碳酸鎂不涉及刑事責任,僅構成行政處罰。

法官審理認為,本案查獲的行為時間,都在2014年《食安法》修正前,依舊法規定,碳酸鎂可做為食品添加物,縱使本案碳酸鎂規格不符食品級要求,但業者不是以其他成分冒充碳酸鎂,也不是用碳酸鎂取代天然胡椒,不構成摻偽假冒,加上檢方未舉證致生人體危害,一、二審均認定謝男3人僅涉《食安法》行政責任,判3人無罪。

檢方不服,提起上訴主張,林男販賣的碳酸鎂原包裝外,用中英文註明禁止用於食品,且工業級碳酸鎂與食用級碳酸鎂價差3到4倍,謝男3人在食品裡摻用明顯有害人體健康的廉價碳酸鎂,產品標示不但多數未揭示碳酸鎂成分,還特別強調「純」、「高級」等文字,破壞消費者對食品的信任,請求應改判3人有罪。

本案發生後,台灣鹽酥雞發明人陳廷智創立的「台灣第一家」公司,也被新北市衛生局查出,涉從2007年起,以每公斤46元到53元購買工業級碳酸鎂,摻入自家生產的椒鹽粉等10多項產品,賣給食品行或攤商、小吃店,化驗確認「砷」含量超過4ppm。

該案起訴後,一審認定陳廷智已將公司業務交棒給子女,對於摻用工業級碳酸鎂一事不知情,判他無罪,但依《食安法》將陳男的兒子、女兒各判刑2年、1年,「台灣第一家」公司不僅被判罰600萬元,還被宣告沒收犯罪所得1900餘萬元,上訴高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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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勒佛牌胡椒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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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興胡椒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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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祖牌黑楜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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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興製粉總經理謝坤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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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將工業用碳酸鎂添加到胡椒鹽等產品,被彰化縣衛生局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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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查扣的工業級碳酸鎂外包裝,正面底部已註明「禁止用於食品」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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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查封之工業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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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用碳酸鎂流向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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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起訴與法院判決對照


難道法官的意思是食品級跟工業用就沒差的意思?還是說要等有人吃出問題死掉了,法官才會判這些無良廠商有罪嗎?


作者: trmcpango    時間: 2018-8-10 03:42 PM

恐龍法官 昧於良知與事實
應該每餐都吃看看的
作者: leolin987    時間: 2018-8-10 03:57 PM

法官大人, 你講的都對
但草民的權益在哪裡

每次改朝換代, 俠客輩出的時候
不都是官逼民反, 俠客以暴制暴嗎?
作者: aasbaaae    時間: 2018-8-10 05:57 PM

喔 又是這個案子

恐龍的無罪判決關鍵在檢方不願證實添加劑量對人體的傷害

那找哪隻恐龍來都一樣

看似找最高級的恐龍討拍

結果一二審的恐龍雖然臉有點腫~ 

檢方卻是被打臉到不得翻案

這麼喜歡被打臉當然不合情理~

那檢方蓄意幫忙脫罪的嫌疑...實在不小阿~

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Cancer555    時間: 2018-8-10 06:34 PM

這就是只會死讀書背法條的下場(忘了法條是死的 人是活的根本道理 重點在動機上)
作者: willyapp    時間: 2018-8-10 07:00 PM

工業級,不就代表只能使用在工業上嗎?恐龍的花生腦難道又萎了?可能是特製胡椒粉吃太多了
作者: kasim911    時間: 2018-8-10 07:36 PM

台灣很多無良的食品業~都拿工業級原料來生產加工食品~很夭壽~
作者: qazwsxedc3456    時間: 2018-8-10 07:49 PM

食安真是不重視
就算抓了,不是輕判就是無罪
作者: 11443072    時間: 2018-8-10 08:46 PM

所以在台灣"胃癌""肝癌"排名也是在很前面阿
有人在關心嗎?沒有 又是一個短期新聞 到最後還不是要吃
之前不是有個阿伯檢舉油的被追殺 官商勾結也不是啥新聞了
作者: injog555    時間: 2018-8-10 09:14 PM

台灣的法官已經偏向犯罪者
無視全民利益
說是只會背法條不為過
根本無法伸張正義
作者: gotomugen1    時間: 2018-8-10 09:50 PM

反正又來個買一送一還不是爽賺!
看看那精美的老虎堂...今天同事才打卡說就是要這味...
反正手炒跟焦糖色素根本沒人吃得出來
這種胡椒鹽只要夠鹹夠味還是一樣吃的瞎瞎叫
只要台灣人依然放縱黑心不抵制就算聖賢法官也沒用
作者: tsehwu    時間: 2018-8-10 10:03 PM

立法不全,當初行政單位提出需立法之法條就不夠專業,真是該死的公務員提這種不完備的法,現在砸到自己的腳,還怪司法?低能!真以為法院是你行政單位開的喔!該死的心態,砍了這些造成立法不周的公務員。
作者: tsehwu    時間: 2018-8-10 10:06 PM

檢調應查察這些公務員是不是收了回扣而立了有後門的法。
作者: RV655012    時間: 2018-8-10 10:09 PM

鬼島對食安規定太寬容了,人吃的東西加了有毒物質=毒害人難道不算犯罪? 真有趣啊!?
作者: justice    時間: 2018-8-11 09:46 AM

讀書考試考到腦壞掉?!不食人間煙火?? 這案件的相關法官應該要每餐配這個最好!!

判決無罪....死別人不死自己!!
作者: coral8p    時間: 2018-8-11 12:19 PM

那就只能靠人民不買讓他下架摟。國家真可憐
作者: maxf1    時間: 2018-8-11 02:43 PM

法官本就是這樣啊 他又不懂是非 只會讀書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8-8-11 07:30 PM

台灣的黑心食品多就算了, 最糟糕的是法官還縱容壞人消遙法外,
作者: demohsieh    時間: 2018-8-11 11:35 PM

速審法不就變成有心人士逃避咎責的捷徑?只要買通二審就好了!
作者: a86241    時間: 2018-8-12 12:44 AM

就是有這種法官 所以這些無糧商人才不怕 都沒有辦法讓我們知道是哪一位法官判的媽
作者: 匪兵乙    時間: 2018-8-12 08:57 AM

RV655012 發表於 2018-8-10 10:09 PM
鬼島對食安規定太寬容了,人吃的東西加了有毒物質=毒害人難道不算犯罪? 真有趣啊!?  ...

還是多報道大陸的黑心食品
挽回台灣人的食安信心吧
作者: 混沌殼    時間: 2018-8-12 10:35 AM

都已經標註工業用了
還無罪
那些法官是要來吃吃看這些工業原料嗎?
作者: ccyaba    時間: 2018-8-12 07:44 PM

先來金條在講法條....
這應該可以合理懷疑收了金條喬好了
作者: cgh1478    時間: 2018-8-13 09:29 AM

我認為政府,
應該讓那位判決的法官,
天天吃那家的東西,
這樣子才會知道百姓的痛苦!!!

現行為官者,
諸不知道百姓苦的,非常多!!!
作者: gotw99    時間: 2018-8-13 10:06 AM

反正在台灣你賣什麼都沒關係了,反正吃不死人,你就是沒罪,就跟大陸人一樣,吃一吃等一後打戰,你會比別人還要有生存的機會,因為你己經被改造過了,
作者: AA1002040    時間: 2018-8-13 10:55 AM

台灣法律就這樣 有些法官都該死一死
作者: easachang    時間: 2018-8-13 11:16 AM

每當發生食安問題政府都說會處理然後立法委員說要修法
然後食安問題沒少過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8-8-13 11:43 AM

我個人的覺得台灣的食安法規不夠嚴謹和跟上時代腳步,再加上罰則和刑責過輕,才會讓業者挺而走險呀!
作者: demon3412    時間: 2018-8-13 02:59 PM

本帖最後由 demon3412 於 2018-8-13 03:00 PM 編輯

這背後不知道斡旋了多少次,最後才決定一肩扛下,
反正也吃不死人!

作者: chung0810    時間: 2018-8-13 03:08 PM

讀死那要法官幹麻
一台ai在上面就可以了
法官回家吃自己就好
作者: dvc1208    時間: 2018-8-13 03:09 PM

台灣很多無良的食品業~都拿工業級原料來生產加工食品~很夭壽~
作者: xcomet1026    時間: 2018-8-13 03:41 PM

我覺得很奇怪, 菜桶的司改會不是開完了嗎? 為什麼社會上還是有一堆讓人覺得不公的司法事件, 一堆隨機殺人擄人的事?
作者: zinny    時間: 2018-8-13 06:30 PM

現在法官大部分都腦子浸水了還是收了好處都隨便亂搞
作者: jessicmmee    時間: 2018-8-13 06:59 PM

真的是一群白癡法官= =

都說不能吃了...還說OK


作者: toodlu    時間: 2018-8-13 07:16 PM

這些東西加水變工業廢水排放到水溝都會被環保局抓! 幹! 加到食品裡卻無罪! 到底是收錢還是恐龍是不要確認一下?
作者: mpsamliang    時間: 2018-8-13 07:27 PM

台灣的法官真的很有問題,工業用的東西怎麼可以當食品級的,台灣真的是犯罪之鬼島
作者: goacen    時間: 2018-8-13 08:48 PM

法官 根本不食人間煙火  有甚麼添加在食品裡 會馬上出事的
大多都造成慢性病
作者: jennjong    時間: 2018-8-13 08:48 PM

幹話菜執政兩年講了無數幹話

唯獨 [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這句司法名言, 深受許多人肯定

---被黑心商拿來做商標

這尊彌勒佛也真夠倒楣了
作者: op431069    時間: 2018-8-13 08:51 PM

這家好像上過新聞怎們這次又上新聞~還是老話題超標~真是罰不夠多的樣子

作者: tony513513    時間: 2018-8-13 09:19 PM

太扯了到底政府有沒有在把關食安阿
作者: uj0312    時間: 2018-8-13 09:20 PM

民進黨現在忙著選舉,沒時間處理這些雜事!
作者: tufesd    時間: 2018-8-13 10:23 PM

請唯一支持違反食安法的業者一律無期徒刑,毒死自己台灣人的業者根本不能被稱為是個人
作者: wen0163    時間: 2018-8-14 02:26 AM

台灣太多恐龍法官 昧於良知與事實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自古不變道理
腦X..悲哀
作者: aerron    時間: 2018-8-14 05:27 AM

台灣第一家不愧是始祖
連偷工減料也這麼先進
作者: qekedra    時間: 2018-8-14 08:12 AM

本帖最後由 qekedra 於 2018-8-14 08:14 AM 編輯

加上檢方未舉證致生人體危害,光看到這句話就知道全依法官的自由心證來判決就好可怕,這句話的翻譯就是:本法官沒吃到所以不知是否會造成人體危害,陪審制哪時台灣才能通過呀!這是台灣司改的唯一解藥了

作者: yoh215    時間: 2018-8-14 08:22 AM

台灣要好,首先要把該案的無腦法官及辯護律師的執照撤除,利用該領域專業,曲解其他領域的專業,以為這樣很專業?不管哪個政府都會出現這種好棒棒法官,無良法官跟無良商人可以手牽手一起去郊遊了
作者: gogotom789    時間: 2018-8-14 09:01 AM

可能胡椒吃太多  吃到連判決都不會
難怪食安可以吵那麼多年 還層出不窮
下次在來看看是啥食品中獎
作者: james01122001    時間: 2018-8-14 01: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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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7-moon    時間: 2018-8-14 02:08 PM

這個我認為是檢方和立法機關的鍋,立法不完善,整天只會作秀

都什麼時代了還在用十幾年前的標準。

法官這樣判,他也真的只是"依法"而已。
作者: cc192424    時間: 2018-8-14 03:09 PM

台灣人得罹癌人數會持續增加
大家拭目以待
作者: dragon8276    時間: 2018-8-14 03:13 PM

真蝦
好險我都只買XX坊的
應該是不會中槍拉
作者: louwen    時間: 2018-8-14 03:50 PM

統統給法官家人食用,敢食用一年再判決無異議
作者: joe16811    時間: 2018-8-14 04: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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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來看這張圖會不會很諷刺  
作者: 藍海神龍    時間: 2018-8-15 10:32 AM

這個法官不知道收了多少黑錢 可想而知

沒有所謂的恐龍法官 只有收了黑錢的貪污法官



作者: roystyle    時間: 2018-8-15 01:28 PM

That's too ridiculous.
The judge must sentence them with guilt.
They just wanna money without conscience.

作者: jrhung22    時間: 2018-8-15 03:54 PM

食品業算是種良心事業...這樣搞黑心產品實在不好...人在做天在看
作者: za32005    時間: 2018-8-15 03:56 PM

偉大的菜桶不是還找了個食安不分區立委

這就是她給我們的答案

沒吃死就行,法官怎麼屁都可以

台灣的法官好啊,天天閑等退休,坐領高薪,就是不會草菅人命,收錢輕判,不會貪贓枉法,不會官商勾結,睜眼說瞎話,好大的德啊。
作者: richfox1168    時間: 2018-8-15 04:15 PM

真是麼壽 偏偏大家都愛吃鹽酥雞 裡面少了這一味還真不行
作者: james01122001    時間: 2018-8-15 04:27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king8562    時間: 2018-8-15 07:33 PM

依據那些高手的標準 我想工業酒也可以反正有個酒字
廢油也可以當油賣  反正有個油字  可惜不像國外 可以投票要他們滾呢
作者: 59555955    時間: 2018-8-15 09:06 PM

台灣人哪會顧別人的健康
只有自己中了 才會挨爸叫母

我也只能每天祈禱 法官和修法的人和製造商 以及他們的家人
天天吃
早早死

補充內容 (2018-8-15 09:12 PM):
這幾年陸續有抓到 史上最貪法官 和史上最貪女檢察官
史上最貪 表示空前 但絕後了嗎?
作者: k78493654    時間: 2018-8-15 10:51 PM

鬼島 什麼都有
食安 是最恐怖的
都吃息息相關
作者: phonmeen    時間: 2018-8-15 11:43 PM

法律真的過時且鬆散
一多漏洞罰的又輕
誰會怕
作者: hjcyy    時間: 2018-8-16 08:35 AM

可憐了我們這些住在鬼島的小老百姓
人稱鬼島不是沒原因的 ~ 可悲阿可悲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這鬼島上的司法早已無良
我們小老百姓只能靠自己求生存



作者: adzx520    時間: 2018-8-16 09:23 AM

等到有人死的時候 才有警覺
不過 我看也要吃好幾年才會發現
到最後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這種該檢討
作者: enoyaone    時間: 2018-8-16 06:06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ddrqooqoo    時間: 2018-8-16 06:50 PM

合法懷疑法官收賄...

明明有法條 卻不照法條來判決...

還工業用  那根本不是人可以吃的東西...!!!
作者: 79831714    時間: 2018-8-16 08:25 PM

胡椒粉 全部吃了 無罪 可以 吃不完  剩多少就罰錢 1公克一萬 有人敢這樣幹?
作者: motorolav9    時間: 2018-8-16 08:46 PM

除了這些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官外,倒是想知道被告的律師是用甚麼樣的說詞幫忙脫罪的
作者: jl0329    時間: 2018-8-16 09:39 PM

來人啊!餵法官大人吃粉....
作者: shi701213    時間: 2018-8-16 10:29 PM

沒有立即性的醫學證明可以證明吃了會生病,所以法官判無罪,那幹嘛要區分食品級跟工業級,叫他們在媒體面前把那些添加的胡椒粉吃掉啦,不然講什麼都是多餘的,以後恐龍法官都這樣比照辦理就好了,證明你們的判決是用自己的親身體驗判出來的。
作者: molitor    時間: 2018-8-16 10:41 PM

對這些黑心廠商真的都太仁慈了。想想送去大陸好了。
作者: dilys0221    時間: 2018-8-16 11:04 PM

看到台灣這些法匠
真的很無言!!!
難怪大家都說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作者: little5268    時間: 2018-8-17 01:23 AM

馬的 歧視法官這職業 以後誰敢在我面前說自己是法官 先砍個稀巴爛再說
作者: cekcek2011    時間: 2018-8-17 04:37 AM

碳酸鎂外袋都寫不可用於食品了,法官還可以解釋:工業級碳酸鎂也是合法食品添加物???
這不是恐龍法官什麼是恐龍法官 ? 連法官都可以用雞腿換來就對了......
作者: 匪兵乙    時間: 2018-8-17 07:58 AM

molitor 發表於 2018-8-16 10:41 PM
對這些黑心廠商真的都太仁慈了。想想送去大陸好了。

大陸沒有民主自由人權耶
要保證台灣人民的人權!
作者: seees    時間: 2018-8-17 09:06 AM

台灣的法律有時令人看不懂
到底是保護好人還是壞人
作者: jacky0606    時間: 2018-8-17 09:16 AM

法官這種職業真的是不食人間煙火的....
見解特別不同
作者: delphi    時間: 2018-8-17 12:11 PM

這個判例一旦成立
那以後使用工業原料的
都只會被判行政處罰而已了
作者: kevin19960908    時間: 2018-8-18 08:30 PM

統統給法官家人食用,敢食用一年再判決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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