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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要白話一點的解釋,就是你可以用任何手段阻止歹徒,但不能"過當"。
只是這個過當很難去定義他,尤其是在事發生當下,大多數人很難有那個理智和冷靜去判斷應該用那種程度和力道去阻止,尤其台灣是個注意人權的地方,但缺點就是有時候保護的是作壞事的人的人權。
前陣子對岸有個新聞,因為車禍的糾紛,有個大哥拿刀砍一個騎自行車的阿伯,結果被奪刀反殺(真的掛了),對岸為了這個案子也是吵了一陣子是否防衛過當的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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